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城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是借款人与保证人依法约定的期限。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六个月,该保证期间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一般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连带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逾期利息计算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有约定的从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八、特别提醒
1、理性借贷,切勿盲目贪图高息。
2、签订完备的书面借贷合同,保障合法权益。
3、依法维权,不得采用暴力或其他非法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