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不属民间借贷范畴之列。 2026年04月20日人民日报第18版文章《从古代借贷看普惠金融》,总结民间借贷优势在于迅速响应金融需求。
一、什么是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区别于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行为。常见的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比如亲戚、朋友之间的借贷。
2、逾期利息计算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有约定的从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五、砍头息和高利贷
1、砍头息
所谓“砍头息”,是指借款人在拿到借款之前,出借人从所借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利息。对此,《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明确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高利贷
高利贷并不是完全不受法律保护。